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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商务厅印发《促进外贸业态模式平台融合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》

为深入贯彻《国务院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》,充分挖掘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作用,务实推动外贸领域业态模式平台融合创新发展,助力贸易强省建设,四川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厅、农业农村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成都海关、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等14个部门(单位)印发了《关于促进外贸业态模式平台融合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。

《意见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聚焦数字贸易带来的变革,以融合创新为驱动,以数字化转型为牵引,以外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提出了促进业态模式平台深度融合的六方面20项任务,力争到2027年,新业态新模式占全省货物贸易的比重达到20%,对促进货服贸融合、内外贸一体化的辐射作用更加明显。

《意见》分别从贸易与产业、业态与模式、平台与载体、货贸与服贸、内贸与外贸等方面提出了融合发展的路径指引,具有以下特点:一是具有创新性,是四川省“立足新业态促贸易、跳出新业态谋发展”的一次主动探索;二是具有开拓性,以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为“明线”,以推动外贸数字化、绿色化、品牌化、体系化转型发展为“暗线”,提出诸多构想设计,例如探索“跨境电商+N”“外综服+N”融合发展模式、鼓励发展“逆向海淘”和推动人工智能应用等;三是具有实操性,对新业态新模式如何相互融合创新提出了指引,对赋能开放平台协同融合发展提供了建议,对激发“黏合剂”作用促进货服贸融合、内外贸融合提供了参考。

下一步,四川省将进一步整合发展资源,强化部门联动,建立健全试错容错机制,营造鼓励创新、公平竞争、规范有序的发展氛围,不断提升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。